期货公司骗局流程

石油期货骗局流程 石油期货骗局流程 首先,证监会所称,原油期货是由我国石油行业发展成立的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创立于1993年12月1日,是中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隶属于石油行业的第三方平台,有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

期货公司骗局流程

石油期货骗局流程
石油期货骗局流程
首先,证监会所称,原油期货是由我国石油行业发展成立的第一家期货交易所,创立于1993年12月1日,是中国第一家期货交易所,隶属于石油行业的第三方平台,有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期货公司作为期货经纪公司。
国内证监会并没有声称原油期货骗局,该司近日发布了一份名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批)》的报告,原油期货骗局主要内容包括:一、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设立或者变相设立期货公司。(处罚对象: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市的境内、境外期货交易的期货交易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在中国境内不属于期货公司,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期货公司)二、交易软件安全、监管严格。(处罚对象: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市的境内、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市的境内、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市的外资期货交易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在中国境内不属于期货公司,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三、交易手续费费用的调整。(处罚对象: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券期货市场上市的外资期货交易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在中国境内不属于期货公司,不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的期货公司)四、交易对象、交易指令的一致性。(处罚对象: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在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五、集合竞价制度下的交易价格。集合竞价的成交价不能产生虚假价格。此制度在金融交易中是以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为基础的。这是因为集合竞价这一笔交易在正式开盘前的交易价格,一般是以第一笔成交价为标准来确定的。这里所说的集合竞价,是指在股票交易进行当日收盘后,股票交易者所持有的在收盘价处于高于前一天收盘价的部分要申报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成交价格低于收盘价的时候,就应该进入连续竞价阶段。这种连续竞价阶段的股票,一般是以最高价为开始成交的,但还是非收盘价,不能成交。集合竞价的价格是要进行充分竞争的,只有当最近的一笔成交价达到申报的时候,才能进入连续竞价,而且不能撤销。(这种连续竞价阶段的股票的成交价格不一定是集合竞价的价格,但这种连续竞价阶段的股票价格相对低一些,如7月14日的浦发银行,9月15日的深圳发展银行等,这种连续竞价阶段的股票交易价格相对高一些,但也不是越高越好。)通过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为成交价格。具体来说是以连续竞价成交的价格为成交价格。这个价格范围内的成交量是没有限制的。而且该价格通常被认为是没有成交的。而且可以把成交量最大的价格范围描述为开盘价。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最大值叫开盘价,其次是最低价。这个价格范围有两种:开盘价、收盘价和最高价。
我们通常把开盘价、收盘价的最高价和最低价绘制成开盘价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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